各学院、部门(单位):
为切实保障教师科研工作需求,根据《浙江师范大学公用房管理办法》(浙师公管字〔2020〕6号)及《浙江师范大学科研临时周转房管理细则》(浙师国资字〔2021〕3号)有关规定,经研究决定,开展科研临时周转房申请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请条件
申请对象为项目负责人,无独立用房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:
1.省部级重大及以上在研项目;
2.单项金额50万及以上在研横向科研项目。
二、申请程序
提交申请---所在单位审核---社科处或科技处审核---学校相关部门联审。
三、房源概况
本次拟分配科研临时周转房共15间,具体房源信息如下:
1.丽泽小院:单套面积15平方米;
2.砺行学园1幢(原工行培训楼):单套面积25平方米。
四、收费标准
20元/月·m2。
五、材料报送
(一)报送材料:《科研临时周转房申请表》(见附件),需经所在单位(学院)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;
(二)截止时间:2025年12月30日(逾期不再受理);
(三)报送方式(二选一):
方式一:通过OA系统“校内报告”流程提交(我的门户--综合管理--校内部门报告);
方式二:扫描或拍照发送至邮箱zjg@zjnu.cn,请注明“科研临时周转房申请+所在单位+申请人姓名”。
(四)联系人张老师,办公电话682109。
公共事务管理处
2025年12月23日
